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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广州市就业登记办理指南
  •   黄菊秘书(一)在劳动年龄内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以及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形式实现就业的,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。

      (一)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,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。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劳动者的,应先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。

      (三)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,应当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就业情况变更登记手续。

     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(已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)→就业登记→录入系统→打印就业登记办结凭证

     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(已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的可直接登录办理就业登记)→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→搜索“就业登记”,在“办事指南”选择办事站点并点击“在线办理”,登录“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→录入就业登记信息并提交申请→查询就业登记办理结果